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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博弈 [2017/12/10 20:41]
admin@JN
合作博弈 [2019/01/06 08:59] (当前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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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博弈是研究人们达成合作时如何分配合作得到的收益,即收益分配问题。而[[非合作博弈]]是研究人们在利益相互影响的局势中如何选决策使自己的收益最大,即策略选择问题。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的重要区别在于前者强调联盟内部的信息互通和存在有约束力的可执行契约。信息互通是形成合作的首要前提和基本条件,能够促使具有[[共同利益]]的单个[[局中人]]为了相同的目标而结成联盟。然而,联盟能否获得[[净收益]]以及如何在联盟内部分配净收益,需要有可强制执行的契约来保证。分配向量的存在是执行契约行为的理论描述。因此,人们在研讨合作博弈时,往往更注重强制执行的契约,这是合作博弈的本质特点。如果结盟成本可忽略不计,联盟内部分配可顺利实施的话,联盟在博弈环境中完全可作为与其他对手同样的单一局中人来看待。[[博弈论]]专家在研究中已指出,合作博弈理论的缺陷,是其不可能提供一个清晰的标准用来分析现实社会竞争的解,这是由于: 合作博弈是研究人们达成合作时如何分配合作得到的收益,即收益分配问题。而[[非合作博弈]]是研究人们在利益相互影响的局势中如何选决策使自己的收益最大,即策略选择问题。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的重要区别在于前者强调联盟内部的信息互通和存在有约束力的可执行契约。信息互通是形成合作的首要前提和基本条件,能够促使具有[[共同利益]]的单个[[局中人]]为了相同的目标而结成联盟。然而,联盟能否获得[[净收益]]以及如何在联盟内部分配净收益,需要有可强制执行的契约来保证。分配向量的存在是执行契约行为的理论描述。因此,人们在研讨合作博弈时,往往更注重强制执行的契约,这是合作博弈的本质特点。如果结盟成本可忽略不计,联盟内部分配可顺利实施的话,联盟在博弈环境中完全可作为与其他对手同样的单一局中人来看待。[[博弈论]]专家在研究中已指出,合作博弈理论的缺陷,是其不可能提供一个清晰的标准用来分析现实社会竞争的解,这是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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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实中的协议或契约可能是部分可强制执行,而另一部分不能强制执行。一些[[局中人]]可达成契约,另一些人却不能够达成契约。在实施过程中,其中有若干步可执行,其余的则不可执行。于是,实际生活中的博弈大多处于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之间。\\ +  - 现实中的协议或契约可能是部分可强制执行,而另一部分不能强制执行。一些[[局中人]]可达成契约,另一些人却不能够达成契约。在实施过程中,其中有若干步可执行,其余的则不可执行。于是,实际生活中的博弈大多处于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之间。\\ 
-(2)合作博弈具有序列渐进结构。\\ +  ​- ​合作博弈具有序列渐进结构。\\ 
-(3)合作博弈所反映的现实经济问题具有[[不完全信息]]。这样的观点代表了将合作博弈纳入非合作博弈研究范围的一种发展趋势。\\+  ​- ​合作博弈所反映的现实经济问题具有[[不完全信息]]。这样的观点代表了将合作博弈纳入非合作博弈研究范围的一种发展趋势。\\
 然而,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说,特别是针对我国的经济环境(包括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而言,合作与非合作两种博弈互为包容,浑然一体,是同一类事物在不同条件下、从不同角度观察时的不同表现形式。它们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有着共同的本质特征,可以用适当的形式把它们统一起来。这就需要找出竞争与合作的内在联系并将它们一体化。由于从博弈过程和策略选择的角度来看,合作博弈是[[非合作博弈]]的特例;而从博弈结果和[[收益分配]]的角度看,非合作是合作的特例,此时即每个联盟内成员个数为1。因而,它们的存在环境、研究方法都有所不同。合作博弈是由于合作收益的诱惑,相对减少了博弈行为方式和过程的研究,其内容自然是更多地集中于配置问题和解的概念、类型及特点,可用于回答个体与联盟的[[能力]]、公平分配方法及社会稳定模式等有趣的问题;非合作博弈则是由于个人收益与自己的策略选择有直接联系,因此就会理所当然地对行为过程和策略选择等博弈问题更加关注,主要研究[[信息结构]]、策略选择对时间的依赖性、支付风险等问题。更明显的区别是:非合作博弈侧重[[个体行为]]特征研究,合作博弈着重研究[[集体行为]]特点。因而,它们对微观和宏观经济领域等应用范围的适宜性也有所不同。综上所述,完全可以把现实中的绝大多数博弈问题看作是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的混合物。个体有限次的、局部的策略选择行为与整个市场相比仍足够小。在理想的[[完全竞争]]的交换[[市场经济]]中,参与者([[局中人]])较多,策略选择行为发生次数足够大时,非合作与合作博弈的差异近乎消失,两者趋于一致。然而,这种理想经济与现实差距甚远。大的企业集团、国家对市场和[[国际经济]]的影响仍然举足轻重时,合作与非合作的分类研究及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的博弈模型研究仍有重要意义。所以,合作博弈在研究经济问题,特别是对我国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体制]]、[[社会主义经济]]的分配原则以及企业内部组织等问题,仍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和借鉴意义。参与博弈的局中人,为了各自的利益目标,都在努力寻找和实施能够获得更多利益的行为方式。如果联盟或合作更有利于目标的实现,部分局中人自然会以联盟为单位进行博弈,此时只需考虑如何在联盟内部分配这些比成员们单个博弈时所得之和还要多的“好处”。否则,[[局中人]]仍然会是单兵参战。因此,实际中的博弈问题,局中人常常面临着在合作与非合作之间的选择,这就是拟合作问题,例如[[经贸谈判]],委托一代理关系中的[[激励相容]]问题,[[垄断竞争]],国家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关系问题等。关键在于合作与非合作相互转化的条件(利益标准)、特点和均衡的实际情况。[[完全信息博弈]]指的是参与者对所有参与者的策略空间及策略组合下的支付有充了解称为完全信息;反之,则称为[[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指参与者同时采取行动,或者尽管有先后顺序,但后行动者不知道先行动者的策略。[[动态博弈]]指双方的的行动有先后顺序并且后行动者可以知道先行动者的策略。 然而,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说,特别是针对我国的经济环境(包括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而言,合作与非合作两种博弈互为包容,浑然一体,是同一类事物在不同条件下、从不同角度观察时的不同表现形式。它们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有着共同的本质特征,可以用适当的形式把它们统一起来。这就需要找出竞争与合作的内在联系并将它们一体化。由于从博弈过程和策略选择的角度来看,合作博弈是[[非合作博弈]]的特例;而从博弈结果和[[收益分配]]的角度看,非合作是合作的特例,此时即每个联盟内成员个数为1。因而,它们的存在环境、研究方法都有所不同。合作博弈是由于合作收益的诱惑,相对减少了博弈行为方式和过程的研究,其内容自然是更多地集中于配置问题和解的概念、类型及特点,可用于回答个体与联盟的[[能力]]、公平分配方法及社会稳定模式等有趣的问题;非合作博弈则是由于个人收益与自己的策略选择有直接联系,因此就会理所当然地对行为过程和策略选择等博弈问题更加关注,主要研究[[信息结构]]、策略选择对时间的依赖性、支付风险等问题。更明显的区别是:非合作博弈侧重[[个体行为]]特征研究,合作博弈着重研究[[集体行为]]特点。因而,它们对微观和宏观经济领域等应用范围的适宜性也有所不同。综上所述,完全可以把现实中的绝大多数博弈问题看作是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的混合物。个体有限次的、局部的策略选择行为与整个市场相比仍足够小。在理想的[[完全竞争]]的交换[[市场经济]]中,参与者([[局中人]])较多,策略选择行为发生次数足够大时,非合作与合作博弈的差异近乎消失,两者趋于一致。然而,这种理想经济与现实差距甚远。大的企业集团、国家对市场和[[国际经济]]的影响仍然举足轻重时,合作与非合作的分类研究及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的博弈模型研究仍有重要意义。所以,合作博弈在研究经济问题,特别是对我国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体制]]、[[社会主义经济]]的分配原则以及企业内部组织等问题,仍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和借鉴意义。参与博弈的局中人,为了各自的利益目标,都在努力寻找和实施能够获得更多利益的行为方式。如果联盟或合作更有利于目标的实现,部分局中人自然会以联盟为单位进行博弈,此时只需考虑如何在联盟内部分配这些比成员们单个博弈时所得之和还要多的“好处”。否则,[[局中人]]仍然会是单兵参战。因此,实际中的博弈问题,局中人常常面临着在合作与非合作之间的选择,这就是拟合作问题,例如[[经贸谈判]],委托一代理关系中的[[激励相容]]问题,[[垄断竞争]],国家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关系问题等。关键在于合作与非合作相互转化的条件(利益标准)、特点和均衡的实际情况。[[完全信息博弈]]指的是参与者对所有参与者的策略空间及策略组合下的支付有充了解称为完全信息;反之,则称为[[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指参与者同时采取行动,或者尽管有先后顺序,但后行动者不知道先行动者的策略。[[动态博弈]]指双方的的行动有先后顺序并且后行动者可以知道先行动者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