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页面 修订记录 反向链接 ODT export 您载入了该文档旧的修订版! 如果您保存了它,您就会用这些数据创建一份新的修订版。 还本付息电价 还本付息电价(英语: 中文名称 还本付息电价 英文名称 capital and interest price 定 义 在我国实行集资办电政策后,对于不依靠政府财政拨款而实行负债建设的电厂(独立经营集资电厂、中外合资电厂等 ) ),根据电厂还本付息需要和核定收益水平所确定的发电上网电价。 | 应用学科 电力(一级学科),调度与通信、电力市场(二级学科) 还本付息电价 还本付息电价) 还本付息电价是指在我国实行集资办电政策后,对于不依靠政府财政拨款而实行负债建设的电厂(独立经营集资电厂、中外合资电厂等),根据电厂还本付息需要和核定收益水平所确定的发电上网电价。1985-1998 年政府制定上网电价时普遍采用还本付息电价,该电价的本质是个别成本定价,具有对电厂“成本全包、利润先保”的特点,对当时吸引电力投资有积极意义。 [ close ] Enable Complex Tables 编辑器高度 px 支持直接粘贴图片功能 on 编辑摘要: 细节更改 请在输入框中填入验证码以证明您不是机器人。 N K V V H 请将此区域留空: